常使用悠遊卡的人有福啦!
常使用悠遊卡的人有福啦!有達到年度的刷卡300次門檻的人,快去換禮物唷! 這次捷運公司的好康活動,上網去查詢你悠遊卡的使用次數,超過300次就有獎品唷! 活動期間內,同張悠遊卡使用﹝不含加值、查詢、取消交易﹞次數達300次(含)以上,即可獲得限量伸縮拉繩一個,使用次數達到500次(含)以上,即可參加抽獎,並有多重抽獎機會。

查詢使用次數:http://www.easycard.com.tw/loyalty01.php

活動對象
悠遊卡持卡人 (含基隆、宜蘭、桃園、馬祖地區發行之悠遊卡),並鼓勵持卡人愛惜使用悠遊卡。

活動期間
97/01/01至97/12/31

抽獎日期
98/02/01

公佈日期
98/02/01至98/07/31

領獎地點
98/02/01至98/07/31至台北車站悠遊卡客服中心(請由台北車站六號出口進地下一樓,誠品書店旁)

活動獎項
獎項名稱
使用次數
獎品內容

隨手悠遊獎
300次以上
伸縮拉繩 限量50,000個

特別悠遊獎
500次以上
悠遊卡特製版1,000張

悠遊時刻獎
700次以上
悠遊手錶100支

行動悠遊獎
900次以上
悠遊手機50支

悠遊無限獎
1,000次以上
1年捷運無限卡10張

注意事項
1. 伸縮拉繩限量5萬份,數量有限換完為止。
2. 若於98/7/31之前未來領獎者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3. 若因聯絡資料不全、有誤,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、冒領、遺失者,恕不另行補發。
4. 得獎贈品以實物為準,恕不接受指定型號、顏色、款式,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等值商品。
5. 卡片、手錶及手機等贈品其悠遊卡可用餘額為零元,加值後方可續用。
6.本活動獎項屬於機會中獎,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品之市值為新台幣1,001元以上時,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但不需繳交機會中獎稅金。當所得獎項市值為新台幣20,000元以上時,則需繳交10%之機會中獎稅金並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。
7. 無論扣繳與否,均須列入中獎者當年度之個人其他所得,並開立扣繳憑單。
8.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之處,本公司保有更改活動內容及等值贈品更換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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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rimpsalad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